大周第一锦衣卫——卿卿如我
时间:2022-03-19 09:06:25

  沈砚:“……那两万人有一万是军户,你还想把军户转民户?”
  金风:“我们是卫所啊!不耽误,非战时种地,战时打仗,种地打仗样样在行。”
  现今的卫所和初设时大相径庭,屯田供给荒废已久,沈砚几乎都忘了有这一茬,也唯有觉华岛这种孤立岛屿还能维持。沈砚道:“军户有另外的奖赏。”
  “——杀敌一,赏银五两,地十亩。杀敌二累增,授百总。杀敌五授千总,杀敌十授守备。凡每月出勤操练,无一天遗漏者,赏银一两。”
  众将沸腾,金风一拍桌子:“我今天就告诉觉华的父老乡亲,这西平堡,就由我们来建设,谁都别跟我们抢,种地我们熟得很!打仗我们也熟得很,觉华大捷!”他拍胸脯,“可是我们在监军大人的带领下打下的!”
  “你凭什么?”其他将领不乐意了。
  “咳咳。”宣琰锋轻咳一声,“小金将军啊,论辈分,我得叫你一声侄儿。年轻人有冲进是好事,但这好事怎么被你全占了?啊?”
  作者有话说:
  [1][2]《辽东招民开垦条例》
  抱歉这么晚更,这章写的比我想象中写得慢多了主要是查资料,从古代多少粮到古代军功制度到田地制度一一查遍。查到十万八千里后我问自己,我是写种田吗?不。我是写基建吗?不。所以我在干什么?_(:з」∠)_总之这个就一节,为了凯旋而归班师回朝必做的铺垫。我往往卡死在铺垫上,高/潮列了起点列了转折也列了,铺垫可以说是临时起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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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爪】
  -完-
 
 
第40章 、嫁衣与他人
  ◎她说话温温柔柔的,好似村子前的小溪。◎
  轰轰烈烈的迁徙运动开始,自誉山关外,大量的流民从山中出来,一马当先地圈地抢地。
  沈砚麾下锦衣卫充当临时官吏,这群读书识字的年轻人登记人口田地、丈量土地、登记黄牛、计算种子与分配银两。每天在西平堡中央搭个棚子,叫做“招民亭”,宣讲新政策,登记新来的流民姓名户籍,再凭书引领种粮,来者络绎不绝。
  登记的人告一段落,大家开始在城外建房子,闾山上到处是树木,每每路过砍树时,都能看见神色肃然的官兵守在墓碑前巡视。流民中有识字的人看见这上面的内容,回去聊天时当个大消息爆出来。
  天寒地冻,一屋子人守在一蓬火边,听到这话惊讶极了:“啥?还给兵建墓碑?从没听说过,你不要瞎说啊,你是不是遇见的是鬼?”
  那人不服气:“你不信,明天砍树时去问问!”
  “瞎,可不敢问。没看见守在那儿的是官爷吗?没得触怒了官爷,讨不得好!”
  话是这样说, 第二天守在墓碑前的官兵发现,这群砍柴建房的新城民,路过时都伸长了脖子看墓碑处。还窃窃私语,眼珠乱转。
  等正午时分,天色放晴,温暖的阳光照在闾山三千墓碑上时,忽然有一行马踏雪而来,在闾山下马。砍柴的百姓路过瞧见,为首者披着雪白狐裘,如玉如松,一看就是高门之人。不由多瞧了几眼。
  守在闾山墓碑群的将士迎上前:“监军大人。”
  监军颔首,站定在墓碑前,深深一拜,自她身后,数十名官员也一齐俯身。
  砍柴百姓看着这一幕,肩膀上的柴差点倒了。这处墓碑,竟然惊动了监军?被监军所拜?
  这里葬的到底是谁?不可能是普通士兵吧?从没听过官府的大人物给士卒墓碑行礼的说法。
  关外地位最高者,当之无愧是公主殿下。只是殿下深居简出,前阵子抵挡鞑靼时受重伤,几乎见不到一面。真正执行政令的,还是这位监军大人。
  据说这位监军乃是当朝国舅,姐姐是皇后。在京城任锦衣卫指挥使一职。每每行雷霆手段,处事极为公道。他们这群外来户偶尔被官吏欺瞒,告到监军的“招民亭”处,作威作福的官吏当场革职,而自己的粮也有了。
  不光如此,监军麾下从属甚多,个个也是百里挑一的人物。闾山冬日有狼群,第一次侵袭村民家,拖走一头牛后,监军立刻派麾下一名绿色眼睛的小伙子过来。他们一开始还忧心忡忡,怎么只派一个人?狼群都是成群结队的。这小伙子别打不了狼,给狼送午饭啊!
  结果三日后,村民正在睡觉,夜晚忽然听到一阵群狼啸声。次日醒来,有去闾山的人发现血迹斑斑,地上全是狼的尸首。喊他们一起来搬走,大快朵颐。
  他们不知道,沈砚也借此事歪打正着,伙食有了极大的改进。
  贺兰拓自从被她派去打狼,像是打开新世界。每次休假都飞一般地去闾山打猎。他弓马娴熟,是一流的好手,这猎物一打,再拖到附近百姓家以半只猎物换取百姓为他烤,过得很是滋润。
  有次沈砚在附近办事,发现他竟在此处藏私偷吃,很是不满,勒令他下回留一分带回西平堡,不然不批假。
  贺兰屈辱地答应了。
  沈砚收回纷乱的思绪,回转视线,发现附近百姓脸上尽皆是不解与震惊。
  她稍一思考,便明白了。
  百姓识字者少之又少,西平堡又无城池文化传播渠道,他们或许听说过今年西平堡几乎被屠城的惨剧,却不会把这与眼前这一幕联系起来。
  沈砚回城后,立刻把陈墨找来,要他与关外各个官员共写出当地的历史宣传册。
  另外又找了几个锦衣卫,由他们组成夜校老师,就在招民亭背后。
  做完一切后,她问辽东本地的官员:“大宁附近有印刷业吗?”
  本地官员惊愕:“这……书馆唯有锦州有一家,大宁从无。”
  沈砚提笔,干脆给凤阳的梦瑶光写信。
  说来也奇怪,在漫长的七年中,沈砚一直把檀贵妃当做害死谢拂衣的仇人来憎恨,只因她怂恿先帝放了那一场山火。可面对檀贵妃曾经最好的友人梦瑶光,她反而与之结成隐秘的同盟。
  “关外百废待兴,识字者百中无一。殿下嘱我派人教化,足下可愿前来关外,一展宏图?”
  她将信寄出,负手看西平堡的漫漫云雾,和云雾下奔腾的驿马,十分确信这位在凤阳尊荣无比的富豪会来。
  而后,再去西平堡定居的百姓,在招民亭报告时,官员除了给她们粮与种子,还塞给她们一本薄薄的册子。
  招民亭的官员和蔼道:“这是我们西平堡的历史和文化介绍。”
  两个女孩尴尬地看着册子上的字,“看不懂。”
  “西平堡,建立于昌武十年……召元四年秋,鞑靼十万大军来攻,全程死战,无一降者。殿下为他们建造的三千衣冠冢在闾山上,城南二十里外可以看见。”
  三千衣冠冢?姐妹二人同时有些恍惚,那会是什么样子?以后有机会,一定要去看一看。
  “看不懂也没关系,我们这里每天晚上会有人教识字。”
  “教识字?!”妹妹杨梅先是一喜,然后脸上露出瑟缩之色,“要……要多少钱啊?”
  “不要钱,这是我们殿下给关外全体百姓的基础设施。包括免费的读书识字、免费的运动场所、免费的医疗,咳,这个还在准备。”官员信誓旦旦,“殿下说了,每一个关外大周百姓,都会建设大周,那么大周也要回报百姓。”
  姐姐杨花警惕了看了眼官员,从背后扯了扯妹妹的衣角。
  两人离开,杨花开口:“我怎么觉得有鬼,天下哪儿有那么好的事情,族长的私塾都不招女弟子,我们小心一点。”
  杨梅思量片刻,一咬牙:“我们晚上偷偷到这里看看。官府要是想骗我们,直接不给我们粮食种子就好了。我觉得也不一定是骗人,说不定是公主的大恩大德。”
  姐姐杨花看着手中沉甸甸的粮食和谷子,也陷入了思量中。
  当晚,夕阳落下最后一缕余晖时。招民亭对侧的高台上,火把通明,一位俊朗的年轻人上台,他一副俊朗端正面孔,令人多了几分信服。
  杨梅小声道:“姐,你看他长得一表人才,像是官府里大人物的手下,不像是那种不三不四的流民。”
  杨花更小声:“我们好像也是流民。”
  杨梅哼了一声:“我们有了牌子,殿下说种完五亩地,我们明年就是西平堡人了!”
  傅迢无比庆幸,这通红的火把掩盖住自己脸上烧起来的红,他看着一张张炙热的面孔,声音险些打颤:“今日是公开课第一天,我叫做傅迢,是监军大人手下百户,今日的任务是学十个字。”
  说完,他往旁边一走,露出背后一个两人高的石碑。
  石碑上刻着四行巨大无比的字。
  “一去二三里。”
  “烟村四五家。”
  他念到口干舌燥,望向四周,指向第一个字:“这个是什么?”
  底下的人呆愣愣地看着他。
  傅迢闭上嘴,几乎想跳到台下与他们互换。忽然听到一声弱弱的“一。”
  “好!”他大喜过望,看见声音发言者,是个下巴尖尖、眼睛亮亮的女孩,傅迢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,看见她隔得远,挥了挥手:“走近点,这位……小姐。”
  “哄”地底下一阵笑声,似乎意识到他是官老爷,又憋着在抖。
  傅迢和杨梅的脸一齐烧起来。杨花抓住妹妹的手想把她带走,杨梅却一狠心,往前走了走。
  傅迢见到她眼中神色,一指底下笑得最激烈者,手放到二上,“你,说,这个字念什么?”
  那人结结巴巴道:“一?”
  底下的人又是一阵笑声,笑得前俯后仰。
  傅迢:“……”这课没法教了,此时此刻,他充分理解自己村子里的老师为什么天天发怒,遇上这群学生,大罗神仙也要被气吐血!
  他虽然每天都想跑到指挥使大人面前哭一哭,请求给他换个活儿。但看一看左右要么在招民亭给听不懂话的流民解释政策,要么上山打狼,要么去处理农田的侵占问题。每日回到营地,第一件事就是破口大骂今天遇到哪些奇葩。不由想,这样还可以。
  令他欣慰的是,还是教出了几个弟子,当学生私下崇拜地问他问题时,他几乎是飘飘然地回影帝。
  冬去春来,傅迢虽然天天骂当夫子不是人干的,但当指挥使真的把他调到去处理农田,他十分恋恋不舍。
  沈砚亲切道:“小傅啊。”
  傅迢毛骨悚然:“大人叫我傅迢就好。”
  “我直说了,你干活利落公道,不因私利断公理。之前最重要的是教化,我派你去。现在春耕到来,最重要的是务农,所以我派你去监督务农。别人做,我不放心。在关外,我只放心你们几人”
  傅迢大为感动:“卑职必不负大人所托。”
  傅迢走后,一位妇人走出,她着一身绫罗绸缎,凌然看向沈砚:“这教化之事,理应是官府之事,大人真愿意交给我?”
  沈砚:“我缺人缺钱缺粮缺书,你什么都有,不是我愿意,是对你对我最好的选择。”
  梦瑶光大笑,笑到眼泪都流出来:“我从来都没想过,有一天,我能插手教化之事。”
  沈砚举茶杯:“说来,我还要感谢檀酒,不是她,我们不会在此相逢。”
  梦瑶光收起笑意,望着手中的那杯茶,她的那位好友啊,最是愚笨也最是聪慧,最是狠毒也最是温情。
  偏远村子里,十岁出头的女孩早就开始照顾一家人,带弟妹、洗衣服、缝补衣服、做饭、生火。饶是美貌如檀九,除了在洗衣服时被小男孩扔石头,没什么不同。
  梦瑶光那时还叫檀招娣,她看见檀九被石头打了,甩下衣服,捡起石头,冲着那群小男孩丢回去,迎接她的,是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。
  檀招娣气得要死,到河边继续洗衣服:“你也不生气!”
  “没事,又没打到我。”檀九安慰她,她看向四周,确定没人后,悄悄道,“我给你说个事。”
  檀招娣耳朵竖起来,浑然忘了生气。
  “前两天不是有位被打劫的公子来我家借宿吗?”
  “嗯嗯!”檀招娣的兴趣立刻被勾起,这个村落一年不来一个城里人,她兴致勃勃,“他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有钱人家,他什么人?”
  “他说他是凤阳中商户的儿子。这个不重要,我跟你说,前几天我把弟弟哄睡了,拿着你给我书偷偷看,被他看见。”
  “啊?”檀招娣吓得头皮发麻,“他告诉你爹了?”
  “他说……”檀九满脸通红,“他说,你要是想读书,我可以教你。”
  两人谁都没有说话,被这从天而降的天大惊喜砸晕了。檀招娣生出一种难以置信。
  “他说,他们那里的女子,没有谁不会识字,我想读书,我好想读书,我疯了一样求他教我。”檀九脸上满是狂热,“我白天也想,晚上也想。你说我要是连字都不识得,以后我们分开了,我那不是连信都没法给你写?”
  “村口有人收钱写信。”
  檀九委屈:“那我总有些不想说给其他人听的话。”
  招娣知道,这只是借口。实际上,书对檀九的吸引力,远不止这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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