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见玛吉大婶大声说“Chips”这个词来自狄更斯的创造,她惊讶地掰断了一根薯条。
这么多人里,雷蒙小姐最为激动。
第128章 全世界唯一的,最好的味道
炸鱼薯条刚上桌时,艾瑞克等小年轻纷纷惊呼:“哇哦,这个炸鱼似乎特别香,还是我的错觉?”
雷蒙小姐第一口就鉴定成功:“就是这样牛油味儿,第一口就能让人打心眼里暖和起来。”
等秦椒过来询问意见,她温柔又感激地看向秦椒:“亲爱的孩子,你给我的这一份,是黑线鳕,对吗?”
秦椒点点头:“亨利告诉我,你是在赫尔港出生和长大的,我猜你会更偏爱黑线鳕。”
“哦是的,是的,那里是昔日英国最大的渔港,我就是数着拖网渔船学会数数的。”
同大多数上了年纪的人一样,老小姐对如今的饮食风气不以为然。
“现在的人如果不看菜单,就分辨不了真鳕鱼和黑线鳕,还说什么吃起来都一样,根本不一样好吗?都怪如今科技太发达,大家习惯了从大型超市购买冷冻包装,舌头都退化了。”
秦椒不禁莞尔,想起自家奶奶也常抱怨大棚蔬菜没滋味,久煮不坨的“棍棍面”根本不算面……老年人激动起来,银发曳曳,皱纹的耸动都一模一样。
她挨着雷蒙小姐坐下,认真同她讨论两种鱼的区别。
“怎么可能尝不出来?黑线鳕的风味明显得多。”雷蒙小姐对伦敦人更喜爱真鳕鱼表示不满,“鳕鱼肉的确更饱满细嫩,但是水当当。黑线鳕的肉质更加细嫩,却不容易破碎,吃起来也更香。”
“没错!”秦椒说自己预先用盐裹住真鳕鱼肉一两分钟,吸取多余的水分,还要轻轻拍打让肉质变得更紧实,以免炸出来的口感软烂。黑线鳕就用不着这样麻烦。
“这个办法……哦,这个办法我太熟悉了!伦敦的厨师习惯用干面粉,只有北方产鱼区的人才会这样聪明的处理鱼类!”雷蒙小姐立刻紧盯着她看,“我说得对不对,亲爱的?”
“在北约克荒野小火车上,一个好心的太太教我的。她就是赫尔港人,所以我才会知道你们更喜欢黑线鳕。”
“赫尔港人喜爱黑线鳕胜过一切鱼类。”灰绿色的眼睛里忽然蒙了一层水雾,老小姐仓促地用手掩住了嘴,似乎情难自禁。
秦椒有点不知所措,老亨利已从桌对面站起身,轻轻拍了拍雷蒙小姐搭在桌上的那只手,又放进一条手帕。
过了好一会儿,雷蒙小姐才告诉秦椒:二战时为了保证港口畅通,向全国提供足够的鱼肉,她的祖父和父亲同当地很多渔民一起,志愿加入皇家海军去扫除鱼雷,在德军火力封锁下捞捕。
雷蒙小姐说,她当年只有三四岁,对父亲印象并不深刻,却始终记得两条粗壮的腿,长靴和裤子上都是海潮的腥气,以及每次出门前都会乐呵呵来一句:
“等爸爸回家,小黛西就有鱼肉吃了!最新鲜的黑线鳕!”
“最后那次,他没能回家。”雷蒙小姐眼圈红通通的,口气委屈得像个孩子,“起初大家只是说失踪,海上那么大,总有人会迷失方向。我们等了很多年后,才在一万五千名渔夫牺牲名单里,找到他们的名字。”
秦椒搂住雷蒙小姐,周围其他人也因这个故事沉默下来。偌大的前厅里,只有雷蒙小姐叹息低语:“对赫尔港人来说,黑线鳕是爱与家庭的味道,也是血泪和痛苦的味道,全世界唯一的,最好的味道。”
秦椒的眼角也不自觉红了起来。
她出国前的那个正月十五,家里张罗了一大桌菜,饭桌上充满了温馨的年味儿。妈妈给她煮汤圆时,突然红了眼圈,说她的外婆还在世时,这样的黑芝麻汤圆能吃八个。
“你外婆最爱吃的就是汤圆。她一辈子没享过福,很早就离开家去外地工作,苦了好多年。每年过年,你祖祖都会自己做一包黑芝麻芯子寄给她。对你外婆来说,这就是苦日子里唯一的甜味,家的味道。”
紧紧地搂住雷蒙小姐,她心中情绪翻涌。继周末出游后,再一次意识到自己过去的浅薄和偏见。
她总以中华地大物博,美食文化源远流长而骄傲,总认为自己坚守的“正宗”、“传统”才是真正的美味。
殊不知无论东方西方,人之不同各如其面,体内却都有一个顽固的味觉定位系统,永远牵绊着自己的过去。真正的“美味”,也并不依赖华丽的食材、眩目的技法、精致的器皿……
是味道,也是记忆。
是对味蕾和肠胃的抚慰,也是对一切思乡、思亲、怀念、渴望等种种情怀最妥帖的安放。
食物不仅是食物,也承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,见证了历史的悲欢离合。
她在愤怒英国人对正宗中餐尤其是川菜的偏见时,又何尝不是犯了同他们一样的错误?
遥记当年在学校,有次班会课讨论“成为优秀的厨师,最重要的是什么?”
有人说是刀工,“三分勺工七分刀”。
有人说是火候,“火候足时味自美”。
也有人说是随机应变的头脑、别开生面的创新精神、诚实不欺的工作态度……莫衷一是。
秦椒那时候已经感觉到女生学厨的压力,便说是“百折不挠的毅力。”
最后,来旁听班会课的一位老行尊微笑着说,他们说的都对,不过他自己认为,最重要的是心胸开阔。
很长一段时间,秦椒都以为老行尊是说,在后厨工作难免受各种挫磨,如果斤斤计较就会失去成长的机会。
直到现在,她才明白厨师应该有怎样的心胸。
只有人的口味足够宽泛,才能欣赏和尊重各个地区不同食物的不同风味,不至于囿于“甜咸豆花”“脆桃软桃蜜”“甜粽子肉粽子”等成见,而错失另一种体验和无限的可能。
秦椒正陷于沉思,离开一会儿的老亨利从后厨返回,在雷蒙小姐那份炸鱼薯条上加了一团番茄酱。
“尝尝看,黛西,我用番茄沙司加了新鲜番茄丁炒过——用了青柠汁,一点点儿。”
秦椒有些惊讶:今天她特别准备的是传统炸鱼薯条,不是说吃番茄酱的都是跟美国人学坏的土鳖?
雷蒙小姐却含着泪光微笑起来:“你还记得!”
“当然记得。”老亨利顿了顿,回到自己的位子。
“转眼都五十年啦。”雷蒙小姐蘸着番茄酱吃了一口,见秦椒看着自己便解释道,“我当姑娘那会儿,最时髦的吃法就是蘸番茄酱——约翰列侬就爱这么吃。每个周末去跳舞或看电影之前,我们都会……”
她忽而叹了口气,不再说话。
“我年轻的时候就不一样了!”玛吉大婶接过话茬,“人人都爱迈克尔杰克逊,也爱像他那样就着豌豆泥吃炸鱼薯条!”
直到“试菜会”结束,秦椒还在回味她所听见的故事,心底的那个新想法越发坚定。
为了能安静地思考问题,她把其他人都赶走了,自己慢吞吞收拾着后厨。
突然,后门外传来一阵响动。
第129章 赶上了厨师开小灶
“谁?”
秦椒手握湿淋淋的抹布一抬头,就瞧见傅亚瑟推门而入。
穿过伦敦夜雾而来的人,挟着满身凉意,雨珠濡湿了竖起来的衣领,又顺着布料蜿蜒而下。他匆忙又错愕地扫了两眼:“结束了?”
秦椒朝墙上的挂钟望去,时针指向晚上十点二十三分。
她转过脸来,有意要吐槽一句:“就算在英国,也已经过了晚餐时间。”
目光撞上傅亚瑟略显呆滞的神色,心下微动,脱口而出的就变成了一个问句:“你不是吃豪华大餐去了?”
水流哗啦啦冲刷着水池,将她的问题衬得又轻又模糊,转眼就同餐盘上的白色泡沫一起湮灭。
她把盘子翻了个面,一边擦洗,一边大声说:“你错过非常棒的炸鱼薯条,还有许多动人的故事,特别是雷蒙小姐的……”
想起所观察到细节,秦椒忍不住顺嘴八卦:“原来雷蒙小姐同亨利很早就认识了。至少五十年前他们就一起吃过炸鱼薯条,一定是的!所以亨利现在还记得她的口味。番茄酱,还是用青柠汁调过味的……”
她说得又急又快,只希望说过的话能像错发的信息一样,如果不能被撤回,至少可以用更多杂乱的信息冲刷掉。
“雷蒙小姐从学校毕业后就在慈恩诊所工作,一直是我们全家最忠诚的朋友。”傅亚瑟朝前走了两步,又忽地顿住,犹豫不决地看向身后的门,“抱歉,我很遗憾……”
他的声音也突然变得很轻:“没有什么豪华大餐。在这样的慈善晚宴上,嘴的主要任务向来不是吃饭。对我而言,更是一杯苏打水足以。”
秦椒“哦”了一声,将盘子又翻了一个面,继续认真擦洗。
又是一阵沉默。
春夜料峭的风从傅亚瑟背后吹入,门扇嘎吱嘎吱,与水流声遥相呼应。
“你……”
“你……”
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起了个头,又在视线碰撞的瞬间同时抿紧了嘴,眼神各飘一方。
“女士优先。”傅亚瑟彬彬有礼地做了个手势。
秦椒毫不客气地指了指门:“进来后要把门关上呀,雨水都飘进来了。你身上也在滴水……当心地板,熊猫饭店还没请到帮厨打杂呢。”
傅亚瑟说了声抱歉,果然从善如流地把门关好。他将风衣脱下来,却发现这里并没有衣帽架,不免露出一丝茫然。
“老板请去前厅。”秦椒晃了晃手中的盘子,双眼微弯,“算你走运啦,没赶上试菜会,但赶上了厨师开小灶。”
“开小灶?”傅亚瑟迟疑地看向热灶区,没看出哪一眼比其他的更小,“如果这些炉灶不适用,请及时告知杰森。”
秦椒扑哧一笑:“再教你一句中文。”
很快,傅亚瑟就理解了“大锅饭”和“开小灶”的背景故事以及意象延伸。
“所以,开小灶与炉灶大小无关,是指给特定的人专门做菜,用以比喻给重要人士提供特殊待遇?”
他轻声总结,眼睛盯着秦椒,似在求证是否正确,又似在寻找点儿别的什么。
“聪明!”秦椒表扬之后立刻补充,“这特殊待遇可不是给你的!是我自己饿了,想做点儿东西吃,你是碰巧赶上顺带的,明白?”
“明白。”好学生傅亚瑟缓缓点头,“我知道这么一句中国俗语,来得早不如来得巧。”
秦椒怀疑地眨了眨眼。有那么一瞬间,她似乎从那张一本正经的脸上看见了笑意。
她烦躁地朝前厅方向努努嘴,催促傅亚瑟带着他湿哒哒的风衣离开。
傅亚瑟听话地离开,转眼又重新出现。
他不仅把湿哒哒的风衣挂在了前厅,为慈善晚宴而穿的三件套也少了两件。白衬衣的袖子挽到肘部,一来就要接管水槽和盘子的清洗工作。
秦椒惊恐地看着他:“盘子打碎算谁的?”
“你绝对无需担心这个。”傅亚瑟娴熟地对付餐盘,还不忘对她开展批评教育,“我刚才就想提醒你,先刷洗,后擦洗,最后再用流动的清水冲洗,这才是最有效率的手动清洁流程。”
又示范说,刷洗操作必须在水面下进行,防止产生气溶胶被吸入。
气溶胶是什么?秦椒不明觉厉。盯着他线条不断起伏的手臂,她唯有目瞪口呆:“你居然会洗碗?”
“我的确从未做过厨房工作。”傅亚瑟平静地说,“手工清洗医疗器械是医生的基本功。”
莫名的,他这解释令秦椒心头一悸。她愣了愣,转身跑去翻检库存,过了好一会儿才想到能做什么。
傅亚瑟处理完盘子过来时,她已经在烹饪中恢复了镇定。
“放心,只用了清水和蛋液,知道你滴酒不沾。”秦椒搅拌着面糊,比炸鱼面糊更浓稠些,提起筷子不会滴落,而是挂出一个粘稠的倒三角。
蛋白质和脂肪的芬芳从在一旁的锅里升起,傅亚瑟不动声色地抽了抽鼻翼,迅速做出判断:“不是牛油?”
“猪油。”秦椒表示她很不理解,同样是从动物腹部提取的油脂,牛油在西餐中普遍应用,甚至是起酥不可缺少的材料,猪油却会被嫌弃。
“在我们那儿,牛油可比猪油便宜多了。不适合炒菜,一般就用来熬火锅汤底,不像猪油做什么都香。”
说着,她转身用铲子将锅里吱吱作响的黑线鳕鱼头翻了个身,冲着被煎得金黄微张的鱼鳃深吸口气:“多香啊!”
傅亚瑟正欲求助搜索引擎,从两种动物各自的脂肪成分中寻找答案,目光却被她美滋滋的表情吸引,不自觉收拢了握着手机的手。
“美拉德反应。氨基酸与糖的热分解和重组,的确会使香味倍增。”他将手机收起,走到她身旁一起看向锅中,“如果换成羊油与鱼同煎,是否会更加鲜美?”
“下次试试。”秦椒叹了口气,“今天大家特别捧场,鳕鱼吃完了,我从比林斯大门市场买的一整条黑线鳕,也就剩了这么个脑袋。凑合着来个面鱼鳅好了。”
“面。”傅亚瑟看看调好后正在静置的面糊。
“鱼。”还在锅里进行美拉德反应。
第三个字则让他又一次折服于中文字库的浩如云烟。
“鱼鳅就是泥鳅,四川乡下就这么叫。”秦椒比划着向他解释,“生活在水下淤泥里,这么长,这么细,滑不溜秋很好吃的……”
“泥鳅?”傅亚瑟平静的面具瞬间崩裂,“你确定我们要吃那种东西?”
第130章 但是……泥鳅?
这般模样的傅亚瑟,还真是难得一见。
秦椒用筷子试了试面糊,正要解释,转念间又绷住笑,含含糊糊地“嗯”了一声。
“泥鳅在四川可是很受欢迎的食物。红烧泥鳅、干煸泥鳅、香辣泥鳅、泡椒泥鳅、火锅耙泥鳅……”
她一边列举,一边偷偷观察傅亚瑟的神色变幻,努力将嘴角朝下压。
“知道耙是什么意思吗?耙就是耙和,对,pā hó……形容东西很软,非常软就叫稀溜耙。耙泥鳅,就是把泥鳅煮到绵软酥烂,连骨头都嚼得动。”
一定是傅亚瑟表情崩坏得太好玩了,她玩得上头,一顺嘴又抖落个知识点:“听说过耙耳朵吗?耙耳朵就是好男人。我们四川人认为,一个好男人懂得尊重女性意见,他的耳朵一定比较软。”
话音才落,她就看着傅亚瑟抬起手,碰了碰他自己的耳朵,接着若无其事地扶住眼镜架推了推。
姿势还挺优雅……
她想哈哈大笑,同时又有某种比笑意更汹涌的东西,热热地堵在了胸口。
“抱歉。”优雅的傅亚瑟从灶前退开半步,目光飘忽又矜持,“我当然尊重你的意见。只是我认为,无论软硬,食材的安全卫生才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。”
说者不知“耙耳朵”真相,自然说得一本正经。